2006年3月6日上午10时30分,某市交通局路政员张三、李四在巡查中发现,在205国道9公里处有人正在公路上堆放纸箱包装的物品。经过调查,行为人名叫王五,是一路发运输代理公司的搬运工。他说,纸箱内装的是玩具,堆放在公路上是等待装车。并称,这是公司经理赵六指使的。路政员做了询问笔录,王五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同时,勘查现场发现,纸箱共有50箱,分层码放,占用公路路面20平方米。纸箱包装上标明是玩具,包装完好无破损。路政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并拍摄了照片。11时20分,路政员找到了位于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道35号的一路发运输代理公司,公司经理赵六承认是他指使王五在公路上堆放物品的,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3月8日,路政员张三、李四向局长提交调查报告。同日,局长批示,罚款500元。3月9日,下达《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当即表示接受处罚。同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文纯属虚构,仅供案例分析,请勿对号入座。)
正确答案:
秦交路政罚字(2006)某号一路发运输代理公司(地址: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道35号):经查你单位于2006年3月6日在G205线19公里处堆放物品(有现场笔录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明)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行政处罚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你单位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可向本机关提出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你单位应改正违法行为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交通厅或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某市交通局(章)2006年3月9日指定银行:某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