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张某(持C1证)驾驶自己的轿车,与同方向在前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李某与当场死亡,张某当场报案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后经民警调查,事故因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问公安机关应当对张某怎样处理?如果追刑应当以什么罪名立案?
参考答案:
(1)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