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档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是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债务人实施的一种诈害行为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的所谓“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设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是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债务人实施的一种诈害行为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的所谓“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设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是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中债务人实施的一种诈害行为。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的所谓“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设定了较为具体的标准。它是指高于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A.50%

B.30%

C.15%

D.80%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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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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