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法条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和制度价值)。
正确答案:
1本条是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2其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无法律上的义务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无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担适当管理的义务;本人则负有偿还费用的义务
3在民事生活中未经他人委托或法律授权管理他人事务本为侵权行为但因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是出于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故阻却了行为的违法性并且管理人被赋予了请求偿还管理费用的权利
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的利益因此依照通说本人所应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以不超过其所受利益范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