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约定:甲公司租乙公司的建筑施工设备,但乙方所附条件是:若到年底上述设备有富余。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
A.附延缓期限的行为
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C.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行为
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的行为
正确答案:C
解析:在做本题时首先要确定合同中所附要求属于条件还是期限虽然这一要求中出现了“年底”这一期限但其实质内容是“设备有富余”因此这一要求是条件而非期限由于所附条件是使合同的生效时间推迟至年底而且是一个肯定性的陈述因此属于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