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 10%的股份,某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某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1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已有。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贪污罪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评折]《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囱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