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只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只股票,造成乙损失50万元,甲从中获利30万元。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法无明文规定,不是犯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操纵证券价格罪
D.盗窃罪
正确答案:D
解析:这是一种特殊的盗窃罪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自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他人财物本案中甲虽然没有直接盗窃乙的股票但本质是窃取乙的财物只是由于股票的特殊性质甲采取了和普通盗窃不一样的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