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煤炭科学产能,煤炭科学产能包括哪些指标
1. 煤炭安全生产评价指标
组成:百万吨死亡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反映职业健康的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
(1)百万吨死亡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指标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审办法》评价指标。百万吨死亡率是指每生产100万吨煤炭企业发生死亡的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反映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2)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指标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审办法》评价指标。较大以上生产事故反应矿井较大以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根据2007年4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规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煤炭生产实现科学产能要求矿井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
(3)职业健康检查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健康统计指标。按照2011年5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煤矿职业安全统计制度》,职业健康检查率是指按照职业健康监护规范的要求,在报告期内煤矿接触职业危害(煤尘、矽尘、噪声、高温和化学毒物)的从业人员中应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比例。 职业健康检查率=职业健康体检人员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100%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健康统计指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是指报告期内具有国家认可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于煤矿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噪声、高温和化学毒物)的作业点进行检测的结果满足国家规定限值要
求的作业点数比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的作业点(个) 矿井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点(个)×100%
2. 煤炭绿色开采评价指标
组成:反映资源节约的采区回采率、反映废弃资源回收利用的煤矸石、矿井水和瓦斯利用率、反映矿山节能环保程度的吨煤开采综合能耗、塌陷土地治理率
指标含义和计算方法:
(1)采区回采率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审办法》与环保部《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HJ 446-2008)评价指标。采区回采率是指考核期内一个采区的采出煤量与采区动用储量之比,采区采出煤量包括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采区动用储量是指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 采区回采率=采区采出煤量(t)采区动用储量(t)×100%
(2)废物回收利用率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指标与环境保护部《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HJ 446-2008)评价指标。废物回收利用率主要由煤矸石、矿井水和抽采瓦斯利用率组成: 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当年生产煤矸石的利用总量当年煤矸石生产总量×100% 矿井水利用率=年矿井水利用总量年矿井水生产总量×100% 抽采瓦斯利用率=当年抽采瓦斯利用总量当年矿井抽采瓦斯量×100%
(3)塌陷土地治理率
环境保护部《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HJ 446-2008)评价指标。塌陷土地治理率是指对于在矿山生产建设过程中所造成的塌陷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面积占矿区塌陷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塌陷土地治理率 = 已恢复治理的土地面积塌陷区土地总面积×100%
(4)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指标与国家发改委《煤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8)评价指标。原煤生产综合能耗是指煤炭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经折算后,以标准煤(单位标准煤热值为29.076兆焦)量表示的煤炭生产能源消耗。
3. 煤炭生产效率评价指标
组成:采煤、掘进机械化程度、原煤工效、矿井综合单产(主要从矿井生产过程中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的机械化水平,原煤生产人员的生产效率及工作面生产规模等方面进行评价)
指标含义和计算方法:
(1)采掘机械化程度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审办法》与环保部《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标准》(HJ 446-2008)评价指标。掘进与回采是煤矿开采的两个关键环节。采掘机械化程度是反映矿井掘进、采煤及运输的机械化整体水平,是评价煤炭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核心指标。
采煤机械化程度 = 机械化采煤工作面产量回采产量×100% 掘进机械化程度 = 机械化掘进工作面进尺(m)掘进总进尺(m)×100%
(2)原煤生产人员效率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审办法》评价指标。原煤工效体现了矿井生产中人员的整体工作效率,原煤工效不仅受到采掘机械化水平的影响,还受到煤层赋存条件尤其是煤层厚度的限制。因此不同煤层厚度原煤工效的评价标准不同。
原煤生产人员效率计算公式: 矿井原煤工效(t/工)=报告期原煤产量(计效产量,t)报告期参与计效的原煤生产人员工作日数(工日)
(3)矿井综合单产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安全高效矿井评审办法》评价指标。矿井综合单产是指矿井中各个工作面平均每月生产原煤产量的综合平均值。该项指标主要反映矿井单个工作面的平均生产规模。
矿井综合单产(t/工)= 矿井回采月平均产量(t)回采工作面个数(个)
根据《中国煤炭科学产能评价研究报告》所说,由于煤炭科学产能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它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提高,因此,科学产能评价指标以及指标的评价标准应是动态和开放的。小编对此十分赞同,科学产能这个“新生儿”,需要在各位专家朋友的帮助和建议下完善,需要根据社会和行业的技术文明进步不定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