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必须根据矿井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必须制定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每年都要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一次救灾演练。
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的预案内容如下:
1.矿井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煤矿的地理位置,井田走向、倾斜及面积大小,生产能力,建设至今所历经的技术改造,井田区域内的断层情况,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掘进方式,采区分布,通风方式等内容。
2.矿井存在的危险目标、危险特性及其对周围的影响
(l)危险目标。煤矿是以原煤生产为主的生产型企业,属高危行业,其重大危险源主要来源于井下采掘工作面及机电、通风、运输等系统。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0)的规定进行识别。确定的危险目标有火灾(地面、井下)、水灾(地面、井下)、冒顶、爆破、瓦斯爆炸、机电、运输事故。
(2)危险特性。煤矿井下水文地质类型、含水层是否发育、矿井涌水量大小等。
3.矿井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煤矿为了控制井上下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每一危险目标,备齐各种可利用的安金设备、器材,其分布遍布所有采掘工作面,巷道网络,地面各可控范围内的工业厂点。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煤矿针对重特大事故成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各采区成立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两级救援机构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各组织机构的组长是现场指挥人员。
矿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3)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4)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5)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6)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7)事故信息的上报。
(8)接受公司及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9)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10)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井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接受矿应急救援机构的指令和调动。
(2)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发现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汇报。
(4)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
(5)积极配合矿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6)全力组织恢复事后的生产。
矿应急救援组织单位:矿副总以上领导、调度室、车队、医院、保卫科、救护队、生产科、安检科、机电厂、设备站、通风区、供应科、机电区、煤质科、监测科、预备队、掘进一区、掘进二区、调整科。
5.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煤矿应设置较为发达的通信系统,方便矿区各科室、各单位之间及时联系,井上下均安装。地面各采掘队及辅助生产单位均安装井下电话,与井下联系、指挥生产、汇报安全生产情况相当便利。
6.事故的预防措施
煤矿各采区在雨季前后主要负责技术员负责检查井下是否有积水区。地测科派专人到地面查看井口和塌陷区内是否有积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同时对井下的防水煤(岩)柱进行定期检查,各采区必须及时检修水泵和排水管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正常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