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一幢新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7000万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及开发成本合计为24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销售商品房缴纳的有关税费385万元。该公司销售商品房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A.1128.25
B.1222.75
C.1535.25
D.1540.25
正确答案:B
收入总额=700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2400+2400×10%+2400×20%+385=3505(万元)
增值额=7000-3505=3495(万元)
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3495÷3505×100%=9971%
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3495×40%~3505×5%=122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