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李某与某化肥厂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职工因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严重失职,并收受贿赂,对工厂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此,厂方决定解除其劳动合同。李某对厂方解除劳动合同不服,认为自己与化肥厂所签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不能解除。您认为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正确
2)理由:(1)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合同只要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便可以解除(2)《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仅包括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李某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化肥厂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该化肥厂对其解除劳动合同从事实和法律上都是有充分根据的
3)综上所述李某提出的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解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观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