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贵州的发展各方面做出了重要的阐述:其中对于旅游业的发展来说,有两个战略定位对旅游的发展意义重大。 ——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特色轻工业基地、以航空航天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和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功能配套、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对内对外大通道,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探索特色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新路子,努力把贵州建设成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胜地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贵州省2021年批了几个露天煤矿
摘要
为了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煤炭有序释放存量产能,我省印发了《贵州省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工作指引》,旨在尽可能优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和缩短办理周期。
那么,露天煤矿到底应该怎么建?本报邀请省能源局负责人,对《指引》进行了全面解读。
问:如何开办露天煤矿?
答:露天煤矿开采有个前提,要对已经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及时进行修编,并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向地方发改等相关部门申请,在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
设计要符合《贵州省露天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49号)建设标准。
问:规模有何要求?
答:资源储量为中型、规划总规模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矿区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申报时间距原规划批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现有设计规模低于90万吨/年的,就必须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取得9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优化重组方案)。
问:是否需要办证、其年限有什么规定?
答:无论是露天、井工转露天或是井工/露天开采煤矿在开工(开工备案)前,都必须取得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采矿许可证》。
露天开采境界内的设计可采储量要满足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开采境界内资源储量满足经济剥采比要求(在设计评审中作为重点审查)。
问:地方政府对露天煤矿有没有要求?
答:露天煤矿开采是保障煤炭供应尤其是电煤供应的重大举措,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露天煤矿与电厂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不低于1年),将供应任务落实到具体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并避免“精煤粗用”。生产优质煤炭的露天煤矿,可购买等量的电煤来替代供应。
问:需要征地怎么办?
答:能租则租、应征则征。要依法办理土地、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手续,包括草地征占用手续。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优化简化程序,提供帮助。
针对开采范围,要组织相关单位仔细勘验,重点审查拟开采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禁采禁建区等重叠情况,确认不存在重叠的,出具审查意见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问:在安全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充分确保开采安全,对露天/井工煤矿尽量采取单一开采方式,先露天后井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
F.context(‘wywContentAnswerPayChatList-3836796015’, [{content:null,ctype:1,type:1},{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content:null,ctype:1,type:2}]);
贵州省2021年批了几个露天煤矿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为了确保“十四五”期间贵州煤炭有序释放存量产能,我省印发了《贵州省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工作指引》,旨在尽可能优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和缩短办理周期。
那么,露天煤矿到底应该怎么建?本报邀请省能源局负责人,对《指引》进行了全面解读。
问:如何开办露天煤矿?
答:露天煤矿开采有个前提,要对已经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及时进行修编,并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可按规定向地方发改等相关部门申请,在矿区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
设计要符合《贵州省露天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49号)建设标准。
问:规模有何要求?
答:资源储量为中型、规划总规模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区,其总体规划由矿区所在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等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矿区总体规划(修改版)申报时间距原规划批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年。
现有设计规模低于90万吨/年的,就必须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取得90万吨/年及以上产能置换方案(兼并重组实施方案、优化重组方案)。
问:是否需要办证、其年限有什么规定?
答:无论是露天、井工转露天或是井工/露天开采煤矿在开工(开工备案)前,都必须取得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采矿许可证》。
露天开采境界内的设计可采储量要满足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开采境界内资源储量满足经济剥采比要求(在设计评审中作为重点审查)。
问:地方政府对露天煤矿有没有要求?
答:露天煤矿开采是保障煤炭供应尤其是电煤供应的重大举措,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露天煤矿与电厂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不低于1年),将供应任务落实到具体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并避免“精煤粗用”。生产优质煤炭的露天煤矿,可购买等量的电煤来替代供应。
问:需要征地怎么办?
答:能租则租、应征则征。要依法办理土地、林地使用及林木采伐手续,包括草地征占用手续。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优化简化程序,提供帮助。
针对开采范围,要组织相关单位仔细勘验,重点审查拟开采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禁采禁建区等重叠情况,确认不存在重叠的,出具审查意见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问:在安全方面有什么规定?
答:充分确保开采安全,对露天/井工煤矿尽量采取单一开采方式,先露天后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