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市场出现失灵时,政府理应伸出“有形之手”进行纠偏。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明确向市场释放出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的强烈信号,彰显了中央层面对于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坚定决心。在全国范围内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这并非首次。早在2011年12月1日,同样是为了遏制煤价快速上涨,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对电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当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个:一是对合同电煤适当控制价格涨幅,二是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那次临时价格干预持续了1年多时间,直到2013年1月1日才正式解除。不仅仅是煤炭,近些年我国还对多种重要商品或服务进行过价格干预。比如,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不少地方对口罩、消毒剂等抗疫物资进行了严格限价,严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在服务价格方面,上海在进博会举办期间已连续3年对酒店房价、网约车价等进行干预,浙江省今年还首次以法规形式对一些地方“1元快递”“8毛发全国”的低价快递进行了干预,明确提出快递经营者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
当前煤价涨幅已完全脱离了供求基本面,且临近采暖季市场需求旺盛,煤价呈现进一步非理性上涨的趋势,有必要对煤价实行干预 。国家发改委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行干预措施,明确向市场释放出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的强烈信号 ,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市场规律本身不能完全取代监管。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要完全放任价格 。适度的价格干预,不仅有利于平抑物价、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利于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及社会秩序稳定。价格干预仅是一种临时措施,且只针对价格显著上涨、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部分重要商品和服务 。当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后,价格干预就应及时解除。从本质上看,价格干预只是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辅助性手段之一,稳定价格最终还要靠发展生产、增加供给来实现。当前的煤价,随着优质产能加快释放和一系列保供的作用下,煤价冲高上涨的势头有望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