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化工厂需要以下手续,已标注清楚需要到哪些地方办理了,您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呢?
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部门
标志为拿到《土地预审意见书》。
2、选址初审意见——城市规划管理局
标志为拿到《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环保审查意见——环境保护局
标志为环保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4、自筹资金筹措说明——财政或金融部门
只要能证明企业有自筹资金的能力或足够的企业存款即可民,没有人深究。
5、银行贷款意向书——相关商业银行
记住,意向就行,当然能拿到《项目贷款承诺书》更有说服力。
6、取水许可手续——水利部门
标志为《水资源论证报告》得到批复或取得取水许可证。
7、水土保持许可手续——水利部门
标志为水土保持方案完成编制、审查。
8、文物许可文件——文物保护部门
标志为提交文物勘探报告并完成发掘工作。
9、地震许可文件——地震局
标志为《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得到批复。
10、地质灾害评价——地质部门
标志为《地质灾害性评价报告》得到批复。
11、矿产压覆许可文件——地质矿产部门
标志为《矿产压覆报告》得到批复。
12、安全许可文件——安监局
标志为 《安全评价报告》得到批复。
说明:不同的地区对项目前期的支持性文件的要求不同,但环保、土地、银行贷款承诺、安全评价这四项在任何地区都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