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煤矿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暂行规定》处理: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后,事故伤亡人员或者其家属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本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还有权按照本规定要求煤矿企业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煤矿企业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根据事故伤亡人员受到损害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从事煤炭开采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照国家有关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云南田坝煤矿的介绍
【云南东源煤业集团公司田坝煤矿】 始建于1969年12月26日。1974年10月28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后划归国家煤炭工业部(总公司)直管,先后划定为国家中一型企业,云南省百户最大工业企业之一。1999年9月又下划地方为省属企业,2003年8月云南煤炭行业整合后,划为云南东源煤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之一。2003年11月,实行政策性局部关闭破产,破产部分从田坝煤矿母体中分离出来,组建成曲靖市华联煤电公司。
田坝煤矿距昆明265公里,距曲靖131公里,距宣威76公里,距贵州省盘江矿务局55公里,公路、铁路和通讯光缆直通矿区,交通运输快捷,通讯及信息交流便利。
田坝煤矿是云南省主焦煤生产基地,工业储量9154万吨,可采储量5683万吨,初期设计年生产能力141万吨,1999年核定年生产能力77万吨。本矿焦煤具有低磷、低硫、高发热量等特点,是冶炼和动力用优质煤,品种较多、质量稳定,畅销省内外。该矿目前拥有一对年产20万吨以上的矿井和一座年入洗能力90万吨的选煤厂。该矿一贯坚持“以煤为本、多种经营、综合发展”的方针,经过30年的建设发展,打造了煤、电、冶相依托的产业链。经过局部关闭破产,矿区多元经济发展迅速,华联公司的矸石电厂和华丰冶炼厂初具规模,矿区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呈你追我赶、竞相发展态势。目前矿区形成了煤、电、冶、建筑、商业、饮食、服务、种植、养殖多业发展的新格局。
田坝煤矿环境优美、生产生活设施配套齐全,职工精神状态良好,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曾荣获省级先进企业、全矿绿化先进单位、煤炭部现场管理先进企业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单位等荣誉称号。
地址:宣威市田坝镇 电话: 邮编:65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