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问题我可以来回答。现在产业园方兴未艾,各地政府都在想着办法招商引资,融资作为产业园的一项招商优势,能够更好地帮助产业园做大做强。
产业园与投行合作,不是不行, 但是投行大体都是要求国家级的产业园, 所以在这个层级以下的产业园,基本不用考虑走这一条路。民营的产业园更加就不要想了。
我认为 ,产业园想为区内企业融资,只能从以下两个角度出发:
第一,是提供融资担保。产业园的模式,大多是产业园建好厂房出租給企业。入驻企业都是轻资产,无法提供抵押担保,因此向银行融资存在障碍。园区成立担保公司,找到银行合作,可以迅速打开局面。园区可以创新各种反担保模式,为自己设立安全屏障。这方面本人有多年实务操作,以后专门撰文论述。
第二,充当信息中介。一方面,园区因为掌握入驻企业经营情况,可以筛选其中的佼佼者推荐给合作银行;另一方面,如果当地有政府主导的产业引导基金,可以推荐给产业基金直接投资入股。
总之,作为产业园的运营方,要为入园企业服务,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关键还是要靠创新。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这算是两个问题,先说第一个。企业融资有三种常用的路径:
1、企业自身举债。针对有较好经营业绩和信用的企业,可以发行企业债让园区引荐的投资人认购,或者委托第三方销售。如果企业无发行债券的资质,则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企业贷款。这一途径中,园区可以为企业做两件事,一是为企业对接相关投资人或金融机构,做好服务,二是为企业举债提供增信。
2、企业股权融资。只要企业原股东乐意,都可以尝试为企业引入资金入股的新股东。针对企业的类型和发展阶段选择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人,如果园区自身有一定资金实力,甚至可以自己充当战略投资人。尤其是针对科技型企业,由于企业未来成长潜力大,在创投的前几轮融资中以股东形式入驻,在企业发展成型后,初始资本往往可以收获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这一融资途径中,园区主要就是为企业引荐合适的股权投资机构,同时为企业未来的IPO做一些辅助工作。
3、企业项目融资。如果企业既不想举债,也不想分享股权,可以针对具体项目以契约形式引进资金。引入的资金大多是针对项目的现金流属性,以同业合作的模式,各自出资,最终实现项目盈利。优点在于,即使项目失败,企业的亏损往往局限于项目本身,不会蔓延到企业其他项目。局限在于资金不由项目资金不由自身支配,项目进展也往往需要与合作方商议推进。这一途径中,园区同样主要为企业充当信息触角,协助企业对接上下游的资源。
第二个问题基本上是和上面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个途径相关,同样一个一个说。
和银行合作一般不存在股权合作,银行作为传统金融机构,其融资模式只有借贷,只是在借贷中不同银行可能有许多针对不同企业的资金用途的贷款产品。常见的有经营性物业贷、厂商银供应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授信贷款、一般的企业流动资金借款等。这些贷款产品大同小异,实际考察的就是企业自身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否可以偿还本息,企业自身的人保、物保、第三方担保等是否可以作为强有力的第二还款来源。至于园区与银行的合作的贷款产品主要取决于双方在监管上的要求。因为园区大多由政府设置,目的是产业集群,新型产业扶持,以给政策为主(比如返税,人才房租补贴等),即使在与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牵扯担保,也是以信用背书的形式做的“暗保”,而不是出现在贷款合同上为企业做“明保”。园区与银行针对企业的贷款产品很难有实质性的合作,就像浦东的张江科技园区,顶多银行会冲着企业在科技园内,给与一些贷款上的方便或是同条件时候的优先,但审核上并不会因为企业在园区内,就有所放松。
与投行的合作就更加灵活一些,因为投资银行大多不属于国有资本,园区、投行、企业不论在债权、股权上都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设置相关的资金合作协议。常见的三方合作框架有:1、企业股权质押给投行,到期回购,园区为企业回购担保,企业为园区做反担保;2、投行购买企业发行的企业债,按时还本付息;3、投行入股企业,约定最低收益由企业刚兑,超出约定收益部分双方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