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省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四)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五)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设区的市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
(七)承担全省煤炭生产监管责任,制定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八)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煤炭运销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颁发管理工作。
(九)对全省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
(十)指导全省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
(十一)经授权,承担全省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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