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量的划分和计算
(一)开拓煤量
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规定的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主要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计算公式:Q开 =(LhMD-Q地损 -Q呆滞 )K
式中:Q开——开拓煤量,t;
L——煤层两翼已开拓的走向长度,m;
h——采区平均倾斜长,m;
M——开拓区煤层平均厚度,m;
D——煤的视密度,t/m3
Q地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t;
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回采部分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临时煤柱及其它煤量,t;
K——采区采出率。
(二)准备煤量
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构成的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的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计算公式:Q准 =(LhMD-Q地损 -Q呆滞 )K
式中Q准——准备煤量,t;
L——采区走向长度,m;
h——采区倾斜长度,m;
M——采区煤层平均厚度,m。
在一个采区内,必须掘进的准备巷道尚未掘成之前,该采区的储量不应算作准备煤量。
(三)回采煤量
在准备煤量范围内,按设计完成了采区中间巷道(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巷道掘进工程后所构成的煤储量,即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的煤量。
计算公式为:Q回=LhMDK
式中:Q回——回采煤量,t;
L——工作面走向可采长度,m;
h——工作面倾斜开采长度,m;
M——设计采高或采厚,m;
K——工作面回采率。
上述各煤量的计算公式,仅适用于较稳定煤层。若煤层不稳定,厚度变化较大时,应依具体情况划分块段分别计算煤储量后求和。
三、三量开采期
(一)三量可采期的规定
为了使资源准备在时间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对大、中型矿井原则规定的三量合理开采期为:
开拓煤量可采期3-5a以上;
准备煤量可采期1a以上;
回采煤量可采期4-6个月以上。
(二)三量可采期的计算
三量可采期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三)三量的合理可采期
影响三量合理开采期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
1.矿井地质条件
2.井型和采区布局
3.开拓方式和开采方法
4.机械化程度
四.三量的统计与分析
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准备程度与采掘关系,应对三量的动态变化进行统计和分析。三量的统计与分析是通过绘制和填报相应的图、表、台帐及文字说明来完成的。其中主要有三量计算图、月末三个煤量动态报表、矿井(露天)期末三个煤量季(年)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