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该文明确提出:煤焦油集中加工是最有效挖掘煤化工产品资源效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新建煤焦油单套加工装置应达到处理无水煤焦油15万吨/年及以上;新建的粗(轻)苯精制装置应采用苯加氢等先进生产工艺,单套装置要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已有的单套加工规模10万吨/年以下的煤焦油加工装置、酸洗法粗(轻)苯精制装置应逐步淘汰。
2、国家发改委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煤炭行业中“煤焦油深加工”鼓励类项目
对于煤焦油深加工新建行业,国家有什么样的政策?请高人帮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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