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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整体转让纳税人如何征税,相关政策规定

企业整体转让不征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企业所得税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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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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