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技术成果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所完成的成果。
2、在职人员履行本岗位的职责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3、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离开原单位一年内继续承担原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责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4、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包括:
(1) 在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包括以本单位的名义申报而获得的)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本岗位的职责;
(2) 退休、离休、调动工作的人员在离开原单位一年内,继续承担原单位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或者履行原岗位的职责。所称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提供的资金、设备、器材、未公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