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发行权的一次用尽?
参考答案: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发行权一次用尽是指他人在获得了作品的合法的复制件以后可以进一步销售转借转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著作权人不得干预显然发行权只是表明著作权人仅仅有权控制复制品的第一次公开发行并由此而获得相应的经济利发行权一经行使著作权人就不能继续控制有关复制品的进一步发行如再销售转卖转借等等然而发行权的一次用尽也不是绝对的根据很多国家著作权法的规定至少还有两个例外一是在合法获得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和录音制品的复制件后购买者不得出租上述作品或制品的复制件二是作品复制品的平行进口我国未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