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兜牢民生底线。8月2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重点从动态监测和综合帮扶等方面发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各项工作,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扩大价格补贴范围
今年1―7月,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同比上涨1.8%,7月当月同比上涨2.7%,远低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水平。
“即使国内物价涨幅不大,困难群众的感受可能也比较明显。”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说,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将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这次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主要政策内容有两条:一是扩大保障范围,二是降低启动条件。
在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方面,现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覆盖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孤儿等7类群体,合计约5800万人。接下来,在现行7类群体基础上,进一步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扩围后预计可多惠及约900万人,共覆盖困难群众约6700万人。
在阶段性降低启动条件方面,将现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发放价格补贴等其他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预计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月份数量、启动地区都会明显增加,有更多地区的困难群众能够领取到物价补贴。”万劲松说。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截止到今年6月份,全国城乡低保一共救助4062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0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362万人;全国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34元、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54元。今年上半年,累计支出低保资金926.2亿元。下一步,将从4个方面做好低保工作:
一是加大低保政策落实力度。比如,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鼓励各地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从县下放到街道和乡镇;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按照规定适当扣减一些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二是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是低于低保标准1.5倍到2倍,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家庭。现在,各级民政系统已经认定了570多万低保边缘人口,这项工作还在进一步加强。
三是切实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增强救助时效性,做好急难临时救助工作。比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没有收入,也没有纳入失业保险的,可以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四是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渠道。推进在乡镇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要设置社会救助窗口,同时动员基层干部,加强主动发现、主动摸排,把“不声不响”的困难群众找出来,协助其申请救助。
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据刘喜堂介绍,指导地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增发生活补贴,是国务院常务会议6月初布置的一项工作。目前,全国已经有17个省份全部发放完毕,各地已经累计为4018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了补贴80.8亿元,占应发放困难群众总数的90%。
“我们预计这项工作8月底将全面完成,发放的资金总额预计接近100亿元。”刘喜堂说,中央财政今年安排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地方财政预算也都相应加大了投入,施行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是民生保障的重点,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没有问题。
在价格补贴方面,万劲松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根据各地物价涨幅来启动的,补贴标准也与当地物价涨幅挂钩,补贴资金金额需要结合各地物价涨幅进行具体测算。预计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各地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00亿元,其中因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而增加补贴发放约70亿元。
“增支资金保障渠道上,除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失业补助金人员的增支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外,对其他困难群众增加发放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分地区给予补助,其中东部地区补助30%、中部地区补助60%、西部地区补助80%。价格临时补贴由地方先发放,中央财政后结算。”万劲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