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税率:就是调整后暂时执行的关税税率。
[解释]:为进一步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我国从去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通过此次调整,中国将对5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
[资料]: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纺织机械零部件、具有变流功能的半导体模块等7项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生产制造节能产品所需的关键设备或零部件的税率将由目前的1-7%降低为0-3%;煤炭、成品油、氧化铝等26项资源类产品的税率由3-6%降低为0-3%;合成氨、肥料用硝酸钾、重过磷酸钙等16项化肥类产品的税率由3-5.5%降低为1%,尿素等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降低为1%;蓝湿牛皮、蓝湿马皮等6项蓝湿皮革类产品税率由6-14%降低为5-12%。 同时,中国还将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磷灰石、稀土金属矿、金属矿砂等44项矿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0%,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为5%,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产品为15%,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产品为10%,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项产品为10%。
★关税配额是一种进口国限制进口货物数量的措施。
[解释]: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一数量限制,对于凡在某一限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免税,但关税配额对于超过限额后所进口的货物则适用较高或一般的税率。严格地说,并税配额由于其对进口货物的总量并不作明确的规定,所以并非属于配额的一种。但是因其高额的进口关税,也在无形中对进口货物产生了限制作用。关税配额是在给受惠国内部或国家集团成员国之间进行分配的最高限额。这种配额如由所有受惠国使用的,称为全球关税配额;如仅限于个别受惠国单独使用的,称为单一受惠国关税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