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就是效益,是通过多年以来,很多矿工用自己年轻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在生产过程中,因部分煤矿经营者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有的煤矿经营者受利益驱使,甚至“要钱不要命”,这样因失去了安全而酝酿出一幕幕悲剧,使我们井下作业者失去了自己年轻宝贵的生命,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如果我们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意识强,轻生产、重安全的意识高,把安全放在首位的意识强,那么,煤矿就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生产,也就能解决一部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也就能带动一方面经济发展。
作为一个煤矿主要负责人,应时刻为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为社会负责,为矿业主负责,时刻牢记“责任重于泰山”。在工作中对本职工作积极负责,在处理事情中,对事不对人,决不能以感情代替原则。在生产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当发现安全与生产相矛盾时,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
要搞好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范胜于救灾”,要时刻警钟长鸣,决不能大意轻松。搞好预防工作,“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加强对井下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搞好井下的每项安全工作,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作为井下的作业职工,若最基本的安全知识都不具备,那么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就难以得到保障,所以我们的矿工朋友入井必须遵守入井制度和其它规章制度。入井前要休息好,严禁携带烟、点火物品及酒后下井,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通行制度。在井下作业时不许乱跑,凡是老空、无风流和打栅栏、没警示牌的巷道都禁止入内,并不准拆除和破坏井内的警示牌,不准随意开动井下各种机械和设备,知道冒顶透水、煤层自燃烧的预兆,完善各种制度、岗位责任制,井下灾害预防和措施。加强对职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培训,增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素质,加强对安管人员的培训管理,安管人员应时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要强。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一定要抓紧,抓不紧等于没抓,若因小问题不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就容易酿成大的后患和悲剧。所以,安管人员一定要对自己的本质工作负责,遵章守纪,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指挥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管理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确保通风系统畅通和无阻,保证各作业点有害气体浓度在“规程”规定的安全范围内,配备各种安全设施,保证井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生产要安全,安全再生产。在安全与生产相冲突时不能因生产而忽视安全,否则,会使悲剧重出。只有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抓生产,才能促进煤矿经济发展。所以,只要我们的企业、业主、特种安管人员和职工朋友时刻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安全警钟时刻敲响自己的头脑,用果断有效的措施及时正确处理发现的隐患,我们的安全工作就一定能够抓好,生产也能提高。
分析如何提高煤矿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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