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咸阳人民最热心,最关注,也是最难接受的一个新闻莫过于在咸阳的3号南500米左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6月1日开始试运行,其实知道事情原委的咸阳人也不少,这个项目是咸阳市的在2005年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06年8月, 咸阳市人民政府和陕西万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注册成立了陕西万泉咸阳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万泉公司),2007年9月13日这个项目正式开始建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万泉公司资金不到位,咸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建设工程于2008年4月停工,在2011年3月份这个项目又开始低调开工建设,“三年里,外部规划和环境政策都有很大变化,因此重新进行环评的需要是很有合理性的,一旦建错了地方,往往花很多的钱也治理不了,最终还得付出更大的代价来进行搬迁。”环境法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分析道。2009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为落实规划中关于加速西咸一体化的相关内容,陕西省于2010年启动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并提出“一河两带四轴五组团”的空间发展模式。2014年1月6号2014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函〔2014〕2号文件,正式批复陕西设立西咸新区。2015年6月1日陕西省环保厅同意万泉公司发电厂进行试运行。
现有的法律政策却让决定这一项目是否重新环评的过程横生博弈。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相关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不过,2006年6月1日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不得在大中城市建成区、规划区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一种)。”2008年国家环保部再次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及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
从上面整个事件的发展顺序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条款的出台想必大家都看出问题了,那就是在这个项目的开始就是一个错误!2006年环保总局出的通知没有阻止了2007年的咸阳万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工;2008年国家环保部的再次通知也没有能彻底阻挡住已经停工的咸阳万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在2011年重新开工,在万泉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停工期间,2009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天经济区的规划,2010年陕西省就启动了西咸新区的规划,2014年1月6号的西咸新区正式挂牌成立也没有能阻止这个因为城市规划失败而引起的项目;看到上面的一系列的事件,还有在2011年这个项目重新启动的时候,咸阳居民就在抗议,在反对、抵制,结果是收效甚微。我想问一句:难道这个项目逆天了!这次我们真的不能忍了,住在渭河南岸的居民们出离愤怒了,向政府抗议,递交信访文件,各大网站论坛上都有咸阳居民们自发的写的帖子,能看出大家的愤怒,也能看出大家失落,肺腑之言,感天动地。至此,针对这么一个负有争议的项目咸阳市政府或者是现在沣西新城管委会都没有一个官方的回复,对此事一直保持沉默,我也表示沉思,对于一个负有很大争议的项目,人民能上政府抗议,肯定都是危害到了人民的生活生存环境,影响到人民的身心健康,没有人无病呻吟。从这里就能看出来人民与政府的沟通有多难!
我最后想说,纵观整个事件,我不知道政府官方为人民做了什么,拿出一种就算错了,我也要错到底的态度,反正这个事情是既成事实,你们反对有什么用,我们就是用冷处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人民是站在一种什么样的姿态上给你们表达诉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