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完成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以下简称环保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 待完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保证正常运行,并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含地方独立电网企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后,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知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方可拨付补贴资金,未实时传输监测数据期间的补贴资金在结算时予以核减。二、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排放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发电企业应向电网企业提供加盖中国计量认证(CMA)章的监测报告或自动监测数据等自行监测报告,电网企业依据发电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或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报告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报告,核算补贴电量,拨付补贴资金。三、通过改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或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软、硬件设备,修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或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主要参数,篡改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或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历史监测数据或故意损坏丢失数据库等手段,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处罚的项目,自处罚生效之日起,电网企业应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四、对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查结果不合格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核查结果公布之日起,电网企业应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因前述规定被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自移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纳入补贴清单,移出补贴清单期间所发电量不予补贴。六、电网企业应将列入补贴清单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情况报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年度向其经营范围内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获取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监测报告或数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执法监测超标报告、 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和企业弄虚作假篡改排放数据的处罚结果抄送项目接入的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按照前述规定,核减或暂停拨付补贴资金,并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结算。七、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环境行政处罚 (包括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超标等情况)的书面信息,并据此书面信息向电网企业申请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书面信息,按照前述规定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进行结算。八、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环保不达标可以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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