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特种钢铁厂因经营不善,经法院宣告破产,破产前该厂累计欠费1200万元,在资产清偿过程中出现了分歧,该厂的同志认为“企业已不存在了,欠费自然成了无主帐了,不予考虑。”你认为这种看法对吗?
参考答案:
1)不对
2)破产的企业其欠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给予清偿
3)无法完全清偿欠费的部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