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综合 关于债的消灭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A.债权为他人权利的标的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B.免除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C

关于债的消灭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A.债权为他人权利的标的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B.免除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C

关于债的消灭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债权为他人权利的标的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

B.免除可以附条件,也可以附期限

C.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债权人应当提供担保或者履行债务

D.对于债权债务关系因清偿而消灭的,清偿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要点是债的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可因清偿(履行)抵销提存免除解除和混同等六种原因而消灭根据《合同法》第106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可见在混同导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情况下如果债权属于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从保护第三人利益出发债权债务关系不消灭因此A项表述正确免除是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但抵销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因此B项表述正确考生也可以根据常识判断出该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04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可见C项表述正确清偿又称为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6项的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即由债务人负担可见D项表述错误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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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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