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煤炭局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材料起草、会议组织、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宣传、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编制管理、采购、考核、档案工作;负责煤炭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市局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组织指导与实施工作;负责煤炭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的管理、指导工作。(二)规划运行科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煤炭经济运行规划和年度调控目标;负责全市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的组织拟定和实施工作;负责我市各类煤炭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我市煤炭行业品牌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工作。(三)技术装备科负责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准入标准的拟定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煤矿和煤炭洗、选、配、储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组织工作;负责煤矿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煤炭洗、选、配、储项目建设和煤(井)田火区治理工程的技术审查、竣工验收及申报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四)安全监管科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拟定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及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任务分解、考核目标拟定工作;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管理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申报管理工作。(五)法规监督科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行政处罚、煤炭市场管理行政处罚、煤矿建设管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局财务核算审计工作;负责市局二级单位领导任职审计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炭市场管理制度建设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市局的应诉、社会矛盾处理和行政复议、法制建设工作;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市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考核、审查、管理工作。(六)应急调度科负责全市煤炭行业公共突发事件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煤炭市场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应急事故的信息调度、统计、分析和归口上报工作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拟定和实施工作,承担各旗区及大型煤炭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组织指挥特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七)财务票证科负责煤炭管理票证的印制、发放、收缴、稽核、销毁制度的组织拟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管理票证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税费调查、统计、分析、建议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市局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八)教育培训科负责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煤矿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煤炭企业的劳动组织管理工作;配合劳动管理部门规范煤炭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煤炭企业的职工劳动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的科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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