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并下职工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在行动中,应注意下列事项:⑴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矿井领导人。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的水平,不得进入突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⑶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矿石和木料撞伤。⑷如因突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动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⑸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⑹撤退巷道如是竖井,人员需从梯子间上下时,应保持好次序,禁止慌乱和争抢。⑺撤退中,如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可寻找其他安全通道撤退,在惟一的出口封堵无法撤退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人员应向什么方向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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