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落实《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退出产能五亿吨左右、减量重组五亿吨左右。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6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6000万吨。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
二是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严格控制煤电新开工规模,对存在电力冗余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条件的项目,暂缓一批煤电项目核准,缓建一批已核准项目。利用市场机制倒逼,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三是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优化控制增量,根据规划有效把握水电、核电发展节奏,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就近消纳为主。化解消纳存量,优化系统调度运行,鼓励发展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提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大力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四是加快推进电改落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电力价格。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加快建立电力市场,实现直接交易,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严格管控电网输配电价,充分释放降电价、促发展等改革红利。
五是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在中央审议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在部分省市开展油气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六是加强能源扶贫。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深入开展光伏扶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
七是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要把提高能源系统效率,作为新常态下能源发展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工作。优化高耗能产业和能源开发布局,降低对远距离能源输送的依赖。推动能源协调发展和互补利用,提高能源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