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多年来,坚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主任,副总经理、经理助理任副主任的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各基层单位也相应建立治保委员会,通过健全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在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的责任与义务。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制订出了《生产要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治安防范检查、隐患整改制度》、《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制度》、《车辆出入门管理制度》、《物资出入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一些了制度措施,为有效开展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保证。 3.明确任务,落实指标。 每年年初,国有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都要研究制订年度综合治理指标,各单位签订《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合同书》。合同书中涵盖了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火灾、破坏事故、一般刑事案件发案率、治安案件发案率、职工犯罪率及职工违法率等包保指标。还将综合治理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班子达标进档工作之中。 4.各级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为全面落实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保证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形成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组织均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党政工团工作日程,做到年初建立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经常检查反馈情况,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使基层综治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5.加强政治思想和法律法规教育。 不断提高职工素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在于教育人。教育职工爱国家、爱企业、爱本职工作,立足本职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知识,提升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岗位技能和业务素质,强化质量意识,争做技术能手,为国有企业发展多作贡献。增强广大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大力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做到遵纪守法,善于运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改革发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稳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前提,也是为了保证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只有把职工的工作、生活作为维护国有企业稳定的根本问题来抓,职工群众才能自觉参与到综治工作中来,自觉地维护和珍惜企业改革发展所需要的稳定局面。国有企业应及时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正确协调好职工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时有效地消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7.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完善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中,始终保持对各种违法犯罪和邪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企业维稳工作应中国机制和责任机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国有企业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协调抓,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综治工作格局,发挥整体效能。 总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职工利益为根本,以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贯彻“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保障安全”方针,不断创新企业保卫工作的工作思路,为国有企业全面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建稳定的治安环境
如何做好煤矿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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