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关闭国家给予的补偿办法:
补偿办法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劳动法的规定如下:
劳动终止,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云南省关于煤矿退出产能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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