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网站发布《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的通报》,《通报》提到,近期,山西、贵州、新疆等地接连发生3起煤矿瓦斯、水害事故,特别是2天内贵州、新疆各发生一起瓦斯、水害事故,截至目前,共造成12人死亡、21人被困,影响恶劣、教训惨痛。
这些生产安全事故都体现出一些地区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管监察不精准,没有从“两个根本”高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程,安全例会上风险研判分析流于形式,在煤炭价格走高的刺激下,心存侥幸,急于生产建设,安全风险极大。
扩展资料:
国家矿山安监局在瓦斯治理方面对相关企业提出要求:
一是突出煤层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钻探或者物探措施查明地质构造情况,在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施工超前距不少于10米的超前钻孔。
二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落实“四位一体”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严禁违规以顺层抽采代替穿层抽采、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措施。强化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严格操作程序和标准,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要适当增加检验测试点。
严格区域验证,根据试验考察本矿采掘工作面判定突出危险性的各项指标临界值。严格执行区域验证操作程序、标准和次数、超前距离,严禁超验证范围进行采掘作业;连续两次区域验证超标,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等情形的,必须重新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三是建立完善突出预警机制。建立并严格执行突出预警分析与处置制度,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预兆等进行全面分析。
参考资料来源:界面新闻-近期接连发生3起煤矿瓦斯、水害事故,国家矿山安监局发布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