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一旦发生突水事故,事故地点人员应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及时汇报调度室,并通知、组织受灾影响范围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矿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应向矿领导汇报,通知救护队及相关部门。成立救灾指挥部,有组织按步骤处理灾害。救灾指挥部成立后,应迅速判定水灾性质、了解突水点、影响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统计撤离出井人员,分析被困人员躲避地点;根据突水量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如果是老窑积水,积水量受老窑井巷空间限制,可选择排水方法处理涌水;如果是地表水透入井下,往往有充足的补给水源,应首先采取措施拦截地面补给水通道,然后加强井下涌水的排放。当然,井下突水情况复杂,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某种或几种措施同时并用。同时,条件允许,必须尽快恢复灾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排水后,进行侦察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事故的发生。发生透水事故后常常有人被困井下,指挥人员仍应本着“救人是第一任务”的原则,争时间抢速度,采取有效措施使他们早日脱险。透水事故发生后,应正确判断遇险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科学分析该地点是否具有人员生存的条件,然后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当躲避地点比外部水位高时,遇险人员可能生存,对于这些地点的人员,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打钻或掘一段巷道)向他们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以延长待救时间。当避难地点比外部水位低时,存在两种情况:(1)突水时洪水能直接涌入位于突水点下部的巷道(如平巷、下山),并把他们淹没,一般情况下,这些地点不会有空气存在,也就不具备人员生存的条件。然而,多次出现过人员躲在这些巷道高冒处获救的案例。(2)当突水点下部巷道全断面被水淹没后,与该巷道相通的独头上山等上部独头巷道,如不漏气,即使低于外部最高水位时也不会全部被淹没,仍有空气存在。在这些地点躲避的人员具备生存的条件,如果避难方法正确(心情平静、适量喝水、躺卧待救)是能生还的 1998年5月20日内蒙古乌海市卓子山矿区地面降雨冲人巴产乌素煤矿井下,13人被困井下,其中有1人在井下避灾34天后生还出井。很多类似这样的事例说明,突水事故发生后,有些地点具有人员生存条件的,即使躲避较长时间也不至于生存无望。对于那些低于外部水位的避难地点,则严禁打钻,防止独头空气外泄,水位上升,淹没遇险人员。最好的办法是加速排水,即早日营救他们。
如何解决煤矿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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