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您指的“煤老板”应该是指挣下钱的煤老板,是在煤炭黄金十年(2001年——2011年)期间对在山西因煤发财人的称谓。抱歉,您失望了,山西并不是遍地煤老板,相反最终挣钱的是外地人,包括江浙和福建人。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煤炭开采住建放开,一批生活无路的人开始通过小煤窑进行生活。所谓的小煤窑,或许还不如盗墓洞规范。那时的人们寻找煤层较浅的地方挖个口子,大部分是需要人跪着进去把煤背出来,可以说是完全苦力活。再后来,随着原始积累的增多,坑口逐渐加大加宽,但也仅限于人力手推车的进入。
这样的情况几乎持续了二十年。这二十年间,血本无归者有之,遭遇煤矿意外者有之,挣下钱的是极少数人,因为当时煤炭价格极不稳定,尽管运输市场非常景气,但随着煤矿的投入越来越大,很多坚持多年的人很廉价地就卖掉煤矿。
转机出现在1997年香港金融危机以后两三年,随着能源危机特别是那几年南方缺点造成对火电厂的重新认知以及山西矿难使政府下定决定进行煤炭资源整合(尽管当时力度并不很大),加速了小煤窑的关闭,第一批投资煤矿的山西本土人全部失利。但是煤炭的深加工如焦炭等行业却显示出了价格的坚挺,一些县通过煤炭在全国叫响,如介休市当时掌握了全球焦炭的定价权,也产生了闫吉英等大煤老板。
2000年后,一批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的人开始关注小煤窑整合,并将年生产能力提升到20——30万吨附近,此刻便是山西所谓“煤老板”登场的时候。因为煤炭价格的暴涨,在五年内大量的煤老板开始寻找山西之外的生存空间,这样就形成了外界对山西“煤老板”的偏见。一方面这批煤老板获取利润的途径暴力和简单,完全属于资源掠夺型开采,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结构较低,而又追求较高生活品质,在海南等地买房或者进行消费时,使“煤老板”的标签含有贬义。
当然这种情况也成为无形广告,江浙和福建游资开始进入山西煤炭市场并进行资本运作:即这些游资并非以投资为主,而是通过对煤矿的炒作达到资本翻倍的目的。因此,在2010年前后,煤矿转让价格持续翻翻,形成了新的“煤老板”,而此刻大部分煤老板已经倒在了煤炭资源整合之前了。
2010年后,国家加大了煤矿资源整合力度,江浙游资撤离,能够坚持下来的煤老板,不过上世纪大规模煤矿开采的百分之一。也就是说,平均一个县能有一、两位继续从事采煤或者相关行业的“煤老板”们已经实属不易了。